歐盟ROHS2.0認證,環保rohs檢測介紹:歐盟于2003年1月27日正式公布了2002/95/EC指令,即《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》(簡稱RoHS指令),該指令從2006年7月1日生效。2011年7月21日,RoHS2.0即RoHS指令修訂版(2011/65/EU)取代了舊版RoHS指令(2002/95/EC),歐盟各成員國必須于2013年1月2日前將RoHS2.0更新到當地法律。2015年6月4日,歐盟官方公報(OJ)發布RoHS2.0修訂指令(EU)2015/863,正式將DEHP、BBP、DBP、DIBP列入附錄II限制物質清單中,至此附錄II共有十項強制管控物質。
一、歐盟ROHS適用國家
歐盟27個成員國: 英國(2016年退出歐盟),法國、德國、意大利、荷蘭、比利時、盧森堡、丹麥、愛爾蘭、希臘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奧地利、瑞典、芬蘭、塞浦路斯、匈牙利、捷克、愛沙尼亞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、馬耳他、波蘭、 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亞、保加利亞、羅馬尼亞 。
二、RoHS2.0管控產品范圍
注:包括直流電小于1500 V、 交流電小于1000 V之電子電器產品(豁免的除外)。幾乎涵蓋了所有電子、電器、醫療、通信、玩具、安防信息等產品,它不僅包括產品產品,而且包括生產產品所使用的零部件、原材料及包裝件,關系到整個生產鏈。
三、RoHS有害物質對人體危害
三、ROHS2.0新修訂指令(EU)2015/863詳解
2015年6月4日,歐盟官方公報(OJ)發布RoHS2.0修訂指令(EU)2015/863,正式將DEHP、BBP、DBP、DIBP列入附錄II限制物質清單中,至此附錄II共有十項強制管控物質。
詳見下表:
此修訂指令發布后,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此指令轉為各國的法規并執行。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輸歐電子電器產品(除醫療和監控設備)均需滿足該限制要求;2021年7月22日起,醫療設備(包括體外醫療設備)和監控設備(包括工業監控設備)也將納入該管控范圍。此外,已屬REACH附件XVII第51條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、BBP、DBP的管控。
1. 新增的四種鄰苯二甲酸鹽管控的實施日期:
考慮到企業滿足新的有害物質要求需要一定時間,所以(EU)2015/863中規定了相應的過渡期:所有電子電器產品(除醫療設備和監控儀器)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滿足新要求,醫療設備和監控儀器自2021年7月22日起需滿足新要求。
2. RoHS指令變化解讀:
2.1. DEHP、BBP、DBP及DIBP的限值要求并不適用于在2019年7月22日之前在市場上出售的電纜或者用于電子電氣設備(EEE)的維修、重復使用及功能性更新亦或是性能升級改造的備用零配件,同時并不適用于在2021年7月22日之前在市場上出售的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。
2.2. DEHP、BBP及DBP的限值要求并不適用于那些已經受到歐盟法規No1907/2006(REACH)附錄XVII條目51條中對DEHP、BBP及DBP相關限制的玩具。
四、ROHS認證有效期多久?
1. RoHS測試法規是沒有報告有效期限的規定的,不過一般常規都是默認一年期有效,因為RoHS測試針對的是原材料的有毒有害物質化學測試,存在在產品原材料批次問題,也就是說檢測批次是符合ROHS測試限值要求,如果不同批次或供應商更換是不能保證材料的一致符合性。
2. R0HS測試報告本身只是基于對產品的分析,只要你的產品材質、生產工藝與流程等不變,測試報告可長期有效。但是有些國際性知名企業,它在采購你的產品時會要求你的報告必須一年有效,或者是半年有效,或者是有些韓國公司要求三個月有效,有些公司甚至要求做檢測只是針對每一批貨的檢測有效,它們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持續地去監督供應商的產品的穩定,這個完全取決于買家的要求。
3. 但是一旦發現你的產品有了變更,比如說生產流程變更,生產工藝變更,或者說你的供應商的變更,就要求你去重新檢測,這些都是企業保護自己的做法。目前一般企業均要求有效期為一年。